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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婚姻无效

  • 2018-08-17 15:42:34
  • 98
  • 信息编号:2013170655
  • 服务内容:离婚
  • 公司名称:四川顶泰律所
  • 所在区域:成都 > 武侯区
  • 详细地址:科华北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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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1、重婚;

2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;

3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,即近亲结婚;

4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。

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,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,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,可以调解,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,可以上诉。

成都刑事案件

法律后果

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、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。

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

《婚姻法》第十二条规定:“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,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”。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: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,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,且无法查实的,按共同财产认定,均有分割权,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,个人所欠债,个人独立偿还,共同所欠债,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。而且,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,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,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。


宣判婚姻无效必须满足属于婚姻无效的3种条件,若是双方非自愿进行结婚的话,属于可撤销婚姻,在女方婚姻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提出的,因为这两种婚姻关系都是属于违法的,如果双方的婚姻属于合法的、自愿的,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申请离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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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:400-666-3138/180808216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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